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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焦

對焦模式

控制相機的對焦方式。

選擇對焦模式

可以使用 i 選單、相片拍攝選單或短片記錄選單中的 [對焦模式] 項目選擇對焦模式。

選項 說明
AF-S [單次 AF]
  • 適用於靜止的主體。半按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對焦時,對焦點將從紅色變為綠色,且對焦將鎖定。若相機無法對焦,對焦點將閃爍紅色,快門釋放將被停用。
  • 在預設設定下,僅當相機可進行對焦時快門才可釋放(對焦優先)。
AF-C [連續 AF]
  • 適用於運動員及其他移動的主體。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相機將根據與主體之間距離的變化持續調整對焦。
  • 在預設設定下,無論主體是否清晰對焦,快門都可釋放(快門釋放優先)。
AF-F [全時間 AF]
  • 相機根據主體的移動或構圖變化持續調整對焦。
  •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對焦時,對焦點將從紅色變為綠色,且對焦將鎖定。
  • 該選項僅適用於短片模式。
MF [手動對焦] 手動對焦(0 手動對焦)。無論主體是否清晰對焦都可釋放快門。

注意事項:自動對焦

  • 以下情況時,相機可能無法對焦:

    • 主體包含平行於畫面長邊緣的線條,
    • 主體缺少對比度,
    • 對焦點上的主體包含亮度對比強烈的不同區域,
    • 對焦點包含夜間聚光燈、霓虹燈或其他有亮度變化的光源,
    • 在螢光燈、水銀燈、鈉燈或其他類似燈光下螢幕中出現閃爍或條帶痕跡,
    • 使用十字(星芒)濾鏡或其他特殊濾鏡,
    • 主體看起來小於對焦點,或
    • 主體由規則的幾何圖案組成(例如,百葉窗或摩天大樓上的一排窗戶)。
  • 相機對焦期間,顯示可能變亮或變暗。
  • 相機無法對焦時,對焦點有時也可能顯示為綠色。
  • 光線不足時,相機可能需要花費更長時間進行對焦。
  • 若對焦點位於拍攝顯示的邊緣,則相機可能無法使用自動對焦進行對焦。

低光源 AF

在光線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拍攝時,若要改善對焦,請將用戶設定 d11 [星光顯示(相片 Lv)] 選為 [ON]。該選項僅在相片模式下才會生效。

AF 區域模式

選擇相機如何選擇對焦點進行自動對焦。

  • 在 [自動區域 AF] 以外的模式下,對焦點可使用副選擇器或多重選擇器(0 對焦點選擇)進行定位。

選擇 AF 區域模式

可以使用 i 選單中的 [AF 區域模式/主體偵測] 項目或相片拍攝和短片記錄選單中的 [AF 區域模式] 項目選擇 AF 區域模式。

選項 說明
3 [微細焦點 AF]
  • 微細焦點 AF 的對焦點小於單點 AF 所使用的對焦區域,可用於精確對焦於畫面中的所選點。
  • 對焦速度可能比單點 AF 慢。
  • 建議用於靜止主體的拍攝(例如建築物、攝影棚產品攝影或近拍攝影)。
  • 該選項僅當選擇了相片模式且對焦模式選為 [單次 AF] 時可用。
d [單點 AF]
  • 相機對焦於使用者所選擇的點。
  • 適用於靜止的主體。
d [動態區域 AF(小)]
  • 相機對焦於使用者所選擇的點。若主體短暫偏離所選點,相機將根據來自周圍對焦點的資訊進行對焦。
  • 該選項僅當選擇了相片模式且對焦模式選為 [連續 AF] 時可用。
  • 用於拍攝運動員和使用單點 AF 難以構圖的其他動態主體。
  • 用於對焦的區域大小可以從 S(小)、M(中)和 L(大)中選擇。S 是最小,L 是最大。
  • [動態區域 AF(小)]:當有時間進行相片構圖或拍攝正在進行可預測運動的主體(例如,跑道上的賽跑運動員或賽車)時,可以選擇該選項。
  • [動態區域 AF(中)]:當拍攝正在進行不可預測運動的主體(例如,足球場上的運動員)時,可以選擇該選項。
  • [動態區域 AF(大)]:當主體迅速移動,難以在所選對焦點進行照片構圖時(例如,小鳥),可以選擇該選項。
e [動態區域 AF(中)]
f [動態區域 AF(大)]
f [廣闊區域 AF(小)]
  • 相機對焦於更寬的區域,除此之外,其他與單點 AF 相同。
  • 用於快照、移動中的主體以及使用單點 AF 難以拍攝的其他主體。
  • 在短片記錄過程中,當進行搖攝或傾斜拍攝期間或者拍攝移動中的主體時,使用廣闊區域 AF 可使對焦平穩。
  • 若所選對焦點內包含距離相機不同遠近的主體,相機將優先為最近位置的主體對焦。
  • [廣闊區域 AF(大)] 的對焦點比 [廣闊區域 AF(小)] 的寬。
g [廣闊區域 AF(大)]
8 [廣闊區域 AF(C1)]
  • 選擇用於所選 AF 區域的對焦區域的尺寸(以對焦點測量)。
  • 該功能適用於對焦區域大小和形狀可以適當的精確度提前確定等情況。
  • 選擇 [廣闊區域 AF(C1)] 或 [廣闊區域 AF(C2)] 並按住 J 按鍵後,將提示您選擇 AF 區域大小。使用 13 選擇高度,使用 42 選擇寬度。
  • 可用大小根據影像區域中所選項目的不同而異。
    • 當選擇了 [FX (36×24)] 時,相片拍攝選單提供從 [1x1] 至 [21x13] 的 77 個選項供選擇。
    • 同樣,當選擇了 [FX] 時,短片記錄選單提供從 [1x1] 至 [21x11] 的 66 個選項供選擇。
9 [廣闊區域 AF(C2)]
u [3D 追蹤]
  • 追蹤對焦於所選主體。
  • 將對焦點置於主體上,並透過按下 AF-ON 或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可啟動追蹤;之後,對焦點將追蹤在畫面中移動的所選主體。釋放該按鍵可結束追蹤並恢復先前所選的對焦點。
  • 若主體偏離畫面,您可鬆開快門釋放按鍵,並將主體置於所選對焦點以重新進行相片構圖。
  • 該選項僅當選擇了相片模式且對焦模式選為 [連續 AF] 時可用。
n [主體追蹤 AF]
  • 追蹤對焦於所選主體。
  • 將對焦點置於主體上,並透過按下 JAF‑ON 或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啟動追蹤;之後,對焦點將追蹤在畫面中移動的所選主體。若要結束追蹤並選擇中央對焦點,請按下 J
  • 該選項僅適用於短片模式。
h [自動區域 AF]
  • 相機自動偵測主體並選擇對焦點。
  • 在您沒有時間自己選擇對焦點來拍攝人像、快照以及其他即興相片的情況下使用。

注意事項:3D 追蹤和主體追蹤

相機可能無法追蹤以下情況時的主體:

  • 色彩、亮度或圖案與背景相似,
  • 大小、色彩或亮度變化明顯,
  • 太大或太小,
  • 太亮或太暗,
  • 移動迅速,或
  • 被其他物體遮擋或離開畫面。

s:中央對焦點

在除 [自動區域 AF]、[3D 追蹤] 及 [主體追蹤 AF] 以外的所有 AF 區域模式下,當對焦點位於畫面中央時,對焦點中會出現一個點。

主體偵測

可以使用相片拍攝和短片記錄選單中的 [AF/MF 主體偵測選項] 項目選擇自動對焦和電子測距期間優先主體的類別,這些選單提供了 [自動]、[人物]、[動物]、[交通工具]、[飛機] 以及 [主體偵測關閉] 供您選擇。相機偵測到的主體以對焦點標識。

  • 使用短片記錄選單時,可透過 [AF/MF 主體偵測選項] > [主體偵測] 選擇主體。可以為相片和短片模式選擇不同的主體類型。
  • 選擇 [人物] 時,相機偵測到的人臉將透過表示對焦點的邊框進行識別。若相機偵測到主體的眼部,對焦點則將出現在主體兩隻眼睛中的一隻上。若主體被偵測到臉部後將視線移開,對焦點將移動以追蹤其動作。

  • 若在選擇 [動物] 時偵測到狗、貓或鳥,對焦點將出現在相關動物的臉部上方。若相機偵測到主體的眼部,對焦點則將出現在主體兩隻眼睛中的一隻上。若相機既不能偵測到臉部也不能偵測眼部,對焦點將出現在偵測到的動物上。

  • 若在選擇 [交通工具] 時偵測到汽車、摩托車、火車、飛機或自行車,對焦點將出現在相關車輛上。對於火車,相機將只會偵測到前端。對於飛機,相機將根據飛機的大小偵測機身、機頭或駕駛艙。

  • 若在選擇 [飛機] 時偵測到飛機,對焦點將出現在相關飛機上。相機將根據飛機的大小偵測機身、機頭或駕駛艙。

  • 若選擇了 [自動],相機將偵測到人物、動物和車輛並自動選擇一個主體進行對焦。
  • 若要完全停用主體偵測,請選擇 [主體偵測關閉]。

在自動對焦期間使用主體偵測

  • 當 [AF 區域模式] 選為 [廣闊區域 AF(小)]、[廣闊區域 AF(大)]、[廣闊區域 AF(C1)]、[廣闊區域 AF(C2)]、[3D 追蹤]、[主體追蹤 AF],或 [自動區域 AF] 時,可以在自動對焦期間使用主體偵測。
  • 若偵測到多個所選類型的主體,灰色對焦點將出現在每個偵測到的主體上。如果將 [AF 區域模式] 選為 [自動區域 AF],ef 圖示將出現在相機選擇的對焦點上。可以透過按下 42 將對焦點置於其他主體上。

使用手動對焦的主體偵測

若要在手動對焦(0 手動對焦)期間啟用主體偵測,請將相片拍攝或短片記錄選單中的 [MF 主體偵測區域] 選為 [MF 主體偵測關閉] 以外的選項。

  • 選擇 [全部] 可在畫面所有區域內啟用主體偵測。若偵測到多個所選類型的主體,灰色對焦點將出現在每個偵測到的主體上,且相機選擇的初始主體將使用 ef 圖示標識。可以透過按下 42 將對焦點置於其他主體上。
  • 選擇 [廣闊(大)] 或 [廣闊(小)] 可將主體偵測限制目前的對焦區域。

注意事項:使用“人物”的主體偵測

主體偵測在以下情況時可能無法正常執行:

  • 主體的臉部相對於畫面太大或太小,
  • 主體的臉部光線過亮或昏暗,
  • 主體佩戴了眼鏡或太陽鏡,
  • 主體的臉部或眼部被頭髮或其他物體遮擋,或
  • 拍攝期間主體劇烈移動。

注意事項:使用“動物”的主體偵測

  • 主體偵測在以下情況時可能無法正常執行:

    • 主體的臉部相對於畫面太大或太小,
    • 主體的臉部光線過亮或昏暗,
    • 主體的臉部或眼部被皮毛或類似物體遮擋,
    • 主體的臉部和眼部顏色相似,或
    • 拍攝期間主體劇烈移動。
  • 相機可能會在不是狗、貓或鳥但與這些動物相似的主體周圍顯示邊框。
  • 來自 AF 輔助照明燈的光線可能對某些動物的眼部產生不良影響;使用自動對焦時,請將用戶設定 a11 [內置 AF 輔助照明燈] 選為 [OFF]。

注意事項:使用“交通工具”和“飛機”的主體偵測

  • 主體偵測在主體出現以下情況時可能無法正常執行:
    • 相對於畫面太大或太小,
    • 太亮或太暗,
    • 部分隱藏,
    • 顏色與周圍物體相似,或
    • 劇烈移動。
  • 相機可能無法偵測到某些形狀和顏色的車輛。或者,它可能會在不是所選類型的主體周圍顯示邊框。

主體偵測

在以下情況下,主體偵測的效能可能會下降:

  • 在高速畫面捕捉+期間,
  • 若將相片拍攝選單的 [色調模式] 選為 [HLG],或
  • 若將短片記錄選單中的 [短片檔案類型] > [ProRes 422 HQ 10-bit(MOV)] 或 [H.265 10-bit(MOV)] 的色調模式選為 [HLG] 或 [N-Log]。

對焦點選擇

除了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時以外,對焦點可手動選擇,從而允許您在進行照片構圖時將主體置於畫面中的幾乎任何位置。

  • 在待機定時處於開啟狀態時,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對焦點。
  • 按下 J 可選擇中央對焦點。

副選擇器

  • 副選擇器可代替多重選擇器用於對焦點選擇。
  • 按住副選擇器的中央時,曝光和對焦會鎖定。
  • 使用副選擇器時,若將一隻眼睛對準觀景器,請注意不要讓手指觸碰到您的眼睛。

快速對焦點選擇

  • 若要快速選擇對焦點,請將用戶設定 a4 [使用的對焦點] 選為 [每隔一點] 以僅使用可用對焦點的四分之一。選擇 [每隔一點] 不會影響 [微細焦點 AF] 可用的點數。
  • 若您喜歡使用副選擇器選擇對焦點,您可在用戶設定 f2 [自定控制(拍攝)] > [副選擇器中央] 中選擇 [選擇中央對焦點],使副選擇器的中央可用於快速選擇中央對焦點。

對焦點鎖定

透過將用戶設定 f5 或 g3 [控制鎖定] > [對焦點鎖定] 選為 [ON],可以鎖定對焦點選擇。

觸控快門

輕觸螢幕可對焦於所選點。快門將在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釋放。

輕觸如圖所示的圖示可選擇透過輕觸螢幕所執行的操作。

選項 說明
W [觸控快門/觸控 AF]
  • 輕觸螢幕對焦於所選點,然後抬起手指即可釋放快門。
  • 當使用觸控選擇一隻眼睛時,請注意相機可能無法對焦於您想對焦的那一隻眼睛。請使用多重選擇器選擇所需眼睛。
  • 若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相機將對焦於所選點、釋放快門並追蹤所選主體。按下 J 可結束主體追蹤。
  • 僅在相片模式下才可用。
X [關閉] 觸控快門停用。
f [移動對焦點]
  • 輕觸螢幕可定位對焦點。相機不會對焦,並且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快門不會釋放。
  • 若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主體追蹤 AF] 或 [自動區域 AF],對焦將追蹤所選點上的主體。按下 J 可結束主體追蹤。
V [觸控 AF]
  • 輕觸螢幕可對焦於所選點。當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時快門不會釋放。
  • 若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主體追蹤 AF] 或 [自動區域 AF],相機將對焦於並追蹤所選點上的主體。按下 J 可結束主體追蹤。

注意事項:使用觸控拍攝選項拍攝照片

  • 觸控無法用於手動對焦。
  • 當顯示 W 圖示時,快門釋放按鍵可用於拍攝照片。
  • 在單次連拍攝影過程中,使用觸控一次僅可拍攝一張照片。請使用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單次連拍攝影。
  • 在自拍模式下,當您觸摸螢幕時,對焦將鎖定於所選主體,在您從螢幕上抬起手指約 10 秒後,快門將會釋放。若所選拍攝張數大於 1,剩餘照片將在單次連拍中進行拍攝。

對焦鎖定

在相機難以使用自動對焦功能進行對焦時,使用對焦鎖定。

  • 當對焦模式選為 AF-C 時,使用對焦鎖定可將對焦鎖定於目前主體。
  • 使用對焦鎖定時,請選擇 [自動區域 AF] 以外的 AF 區域模式。
  1. 將主體置於所選對焦點,然後半按快門釋放按鍵。

  2. 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

    •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q)的同時,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w)可鎖定對焦。按住副選擇器的中央期間,對焦將保持鎖定,即使您鬆開快門釋放按鍵也不會解除鎖定。
    • 曝光也將鎖定。

    • 顯示中將出現 AE-L 圖示。

  3. 按住副選擇器的中央,重新構圖並拍攝相片。

    請勿改變相機和主體之間的距離。若與主體之間的距離發生變化,請解除鎖定並以新的距離重新對焦。

當將對焦模式選為 AF-S 時鎖定對焦

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期間對焦鎖定。您也可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鎖定對焦。

在相同對焦距離下拍攝多張照片

  • 若您是透過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鎖定對焦,當您在兩次拍攝之間持續按下副選擇器的中央時對焦將保持鎖定。
  • 若您是透過半按快門釋放按鍵鎖定對焦,當您在兩次拍攝之間持續半按按鍵時對焦將保持鎖定。

使用 AF-ON 按鍵鎖定對焦

  • AF‑ON 按鍵可用於代替快門釋放按鍵進行對焦。
  • 當將用戶設定 a6 [觸發 AF] 選為 [僅 AF-ON 按鍵] 時,對焦僅可透過按下 AF-ON 按鍵進行啟動;半按快門釋放按鍵時相機將不會進行對焦。釋放 AF‑ON 按鍵後,對焦將保持鎖定。若要結束對焦鎖定,請再次按下 AF‑ON 按鍵。

手動對焦

在手動對焦模式下可手動進行對焦。當自動對焦無法產生預期效果等情況時,請使用手動對焦。

  • 將對焦點置於您的主體上並旋轉對焦環或控制環直至主體清晰對焦。

  • 若要提高精度,請按下 X 按鍵放大鏡頭視野。

  • 拍攝顯示中的對焦指示器I)可用來確認所選對焦點上的主體是否清晰對焦(電子測距功能)。主體清晰對焦時,對焦點也將點亮綠色。

    1. 對焦距離指示器/相機與對焦位置之間的距離
    2. 對焦指示器
    對焦指示器 說明

    (穩定)

    主體清晰對焦。

    (穩定)

    對焦位於主體之前。

    (穩定)

    對焦位於主體之後。

    (閃爍)

    相機無法對焦。
  • 使用手動對焦拍攝不適合自動對焦的主體時,請注意,當主體未清晰對焦時,螢幕中也可能顯示清晰對焦指示器(I)。請放大鏡頭視野並確認對焦。當相機難以對焦時,建議使用三腳架。
  • 若對焦點位於拍攝顯示的邊緣,則電子測距器可能會閃爍。

具備對焦模式選擇的鏡頭

手動對焦模式可使用鏡頭上的對焦模式選擇控制(若具備)進行選擇。

焦平面標記法蘭距

對焦距離是從相機機身上的焦平面標記(E)開始測量,該標記顯示了相機內部焦平面的位置(q)。在手動對焦或微距攝影中測量與主體的距離時,請使用該標記。焦平面與鏡頭接環邊緣之間的距離稱為“法蘭距”(w)。本相機上的法蘭距為 16 mm。

峰值對焦

  • 若用戶設定 a12 [峰值對焦] > [峰值對焦顯示] 選為 [ON],當手動調整對焦時,清晰對焦的物體將以彩色輪廓標識(峰值對焦)。
  • 請注意,若相機無法偵測到輪廓,峰值對焦顯示可能不會出現。請在拍攝顯示中確認對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