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功能可用来锁定CLS兼容闪光灯组件的闪光量,允许在不改变闪光级别的情况下重新进行照片构图,并确保了即使拍摄对象不在画面中央时,闪光量也能适合拍摄对象。闪光量可根据ISO感光度和光圈的任何变化自动调整。FV锁定在bEFCT模式下不可用。

使用FV锁定的步骤如下:

  1. 将[FV锁定]功能指定给照相机控制。

    使用自定义设定f3[自定义控制]将[FV锁定]指定给一个控制。

  2. 安装CLS兼容闪光灯组件。

    将CLS兼容闪光灯组件安装在照相机配件热靴上。

  3. 将闪光灯组件设为合适的模式。

    开启闪光灯组件并将[闪光控制]>[闪光控制模式]选为[TTL]或[外部自动闪光](SB‑5000、SB‑500、SB‑400或SB‑300),或者将闪光控制模式设为TTL、监控预闪qA或监控预闪A(其他闪光灯组件;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闪光灯组件随附的文档)。

  4. 对焦。

    将拍摄对象置于画面中央,并半按快门释放按钮以进行对焦。

  5. 锁定闪光级别。

    确认取景器中显示闪光预备指示灯(c)后,按下在步骤1中所选的控制。闪光灯组件将发出一个监控预闪来决定合适的闪光级别。闪光量将锁定于该级别,取景器中将出现FV锁定图标(r)。

  6. 重新进行照片构图。
  7. 拍摄照片。

    完全按下快门释放按钮进行拍摄。如有需要,无需解除FV锁定即可拍摄其他照片。

  8. 解除FV锁定。

    按下在步骤1中所选的控制解除FV锁定。确认取景器中FV锁定图标(r)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