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光补偿
(仅限于P、S、A、M和SCENE模式)
闪光补偿可用于在-3EV至+1EV的范围内以1/3EV为增量改变闪光量,从而改变主要拍摄对象相对于背景的亮度。增加闪光量可使主要拍摄对象显得更加明亮,减少闪光量则防止不需要的亮部或反射。
请按下M(Y)按钮并同时旋转副指令拨盘,直至出现所需值。一般情况下,选择正值使主要拍摄对象更亮,选择负值则使其更暗。
在±0.0以外的值时,当您释放M(Y)按钮后,屏幕中将显示Y图标。当前闪光补偿值可通过按下M(Y)按钮进行确认。
将闪光补偿设为±0.0可恢复通常闪光量。在SCENE以外的模式下,照相机关闭时,闪光补偿不会重设(在SCENE模式下,当选择了其他模式或照相机关闭时,闪光补偿将被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