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捕捉
G 按鍵 UC 相片拍攝選單
當相機偵測到符合特定條件的主體時,例如主體位於畫面中,在特定的距離範圍內,以及沿著某個方向移動時,相機會在自動捕捉中自動進行單次連拍。此功能可協助攝影師當不在現場的情況下自動拍攝照片。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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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 | 顯示 |
[選擇使用者預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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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您可在自動捕捉設定顯示中設定觸發相機自動進行單次連拍的條件。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J 以顯示所選項的選項。
- [拍攝條件]
- [進階條件:動作]
-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 [進階條件:距離]
- [目標區域]
- [時間設定選項]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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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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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條件:動作] |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動作]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的移動方向、大小和速度(0“拍攝條件”>“動作”)。 |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主體偵測]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的類型和大小(0“拍攝條件”>“主體偵測”)。 |
[進階條件:距離] | 僅當 [拍攝條件] 選為(M)[距離] 時,此選項才會生效。它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所處距離範圍(0“拍攝條件”>“距離”)。當主體在指定的距離範圍內時,拍攝將繼續。 |
[目標區域] | 選擇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時用於主體偵測的區域。若在任何目標區域(點)偵測到符合觸發條件的主體,則將觸發自動捕捉。目標區域選擇可用於停用被障礙物遮擋的構圖區域,或是就主體偵測目的而言可以忽略的構圖區域,以確保能更可靠地偵測到所需主體。 |
[時間設定選項] | 選擇 [記錄時間長度選擇] 和 [拍攝後等待時長] 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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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動捕捉拍攝照片
- 為確保拍攝不被中斷,請使用充滿電的電池、隨附的 AC 變壓充電器或者另購的 AC 變壓器及電源連接器。
- 僅可使用 [FX (36×24)] 和 [DX (24×16)] 影像區域選項。當選擇了 [1:1 (24×24)] 或 [16:9 (36×20)] 時,無法使用自動捕捉。
將相機固定在三腳架上或採取其他措施使其保持穩定。
進行構圖後將相機固定到位。
從 [高速連拍]、[低速連拍]、[C15]、[C30]、[C60] 或 [C120] 中選擇一種快門釋放模式。
- 若選擇了單張或自拍模式,則自動捕捉開始時相機將暫時切換到高速連拍模式。
- 若選擇了低速連拍或高速連拍模式,請在繼續操作前選擇每秒拍攝幅數。
定位對焦點。
選擇 AF 區域模式並在您預計主體出現的畫面區域中定位對焦點。
- 若啟用了自動對焦,相機將在自動捕捉期間暫時切換到對焦模式 AF‑C。
- 若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則當在高速連拍模式下選擇了 20 fps 的每秒拍攝幅數時,實際每秒拍攝幅數會降至 15 fps。
- 使用手動對焦時,請手動調整對焦位置。
反白顯示相片拍攝選單中的 [自動捕捉] 並按下 2。
選擇 [選擇使用者預設],然後反白顯示自動捕捉設定的儲存目的地預設,然後按下 J。
從預設 [使用者預設 1] 至 [使用者預設 5] 中選擇儲存目的地。
反白顯示 [設定] 並按下 J。
螢幕中將顯示自動捕捉設定。
反白顯示 [拍攝條件] 並按下 J。
- 調整自動拍攝條件。反白顯示選項並按下 J 確定選擇(M)或取消選擇(U)。
- 按下 X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調整為 [拍攝條件] 所選的每個條件的設定。
- 有關當啟用(M)[動作]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動作”(0“拍攝條件”>“動作”)。
- 有關當啟用(M)[主體偵測]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主體偵測”(0“拍攝條件”>“主體偵測”)。
- 有關當啟用(M)[距離] 時可用條件的資訊,請參見“拍攝條件”>“距離”(0“拍攝條件”>“距離”)。
- 雖然可以一併使用多個 [拍攝條件],但是在您習慣使用自動捕捉之前,建議您一次僅啟用(M)一個條件。
反白顯示 [目標區域] 並按下 J。
- 選擇當在自動對焦模式下將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或使用手動對焦時,用於主體偵測的區域。目標區域選擇在其他 AF 區域模式下不可用。在這種情況下,請進入步驟 10。
- 目標區域選擇指南僅顯示一次。
按下 J 可將對焦點變為紅色(停用),從而將其從主體偵測區域中排除。再次按下 J 則可恢復(重新啟用)這些點。
停用不需要主體偵測或被障礙物遮擋的區域,可進行更準確的主體偵測。
- 按下 X 可啟用所有點。
- 按下 W(Q)可停用所有點。
- 透過輕觸螢幕可一次啟用和停用 9 個點(以 3×3 網格為單元)。
- 按下 i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反白顯示 [時間設定選項] 並按下 J。
- 使用 [記錄時間長度選擇] 選擇每個單次連拍或短片記錄的時間長度;選項包括 [OFF](無限制)以及從 1 秒至 30 分鐘的值。當選擇了 [OFF] 以外的選項時,即使不再符合觸發條件,拍攝仍將持續所選時間。
- 使用 [拍攝後等待時長](提供從 0 秒至 30 分鐘的值供您選擇)可以選擇再次開始拍攝前相機需等待的最短時間。
- 按下 J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按下 i 按鍵。
- 螢幕中將顯示設定確認對話窗。
- 對話窗的左上角列出了目前所選(M)的 [拍攝條件]。
檢查相機是否可使用所選條件根據需要偵測主體。
- 相機偵測到的主體在設定確認對話窗中以綠色框顯示。
- 當 AF 區域模式選為 [自動區域 AF] 以外的選項時,可以選擇對焦點。
- 若 AF 區域模式選為 [廣闊區域 AF(C1)] 或 [廣闊區域 AF(C2)],則透過按住對焦模式按鍵並按下 1、3、4 或 2 可選擇對焦區域的大小。
- 透過按下對焦模式按鍵並同時旋轉副指令撥盤,可以從設定確認對話窗中選擇 AF 區域模式。
- 若沒有如預期顯示綠色框,請按下 i 按鍵並重複步驟 8 和 9,直至達到預期效果。
按下 g(Fn4)按鍵設定開始自動捕捉的日期和時間。
- 在設定確認對話窗中按下 g(Fn4)按鍵,可以配置開始自動捕捉的日期和時間。
- 若要在不設定日期和時間的情況下開始自動捕捉,請進入步驟 14。
- 將 [設定開始日期/時間] 選為 [是] 可在已設定的日期和時間開始執行自動捕捉並持續所配置的時長。
- 選擇 [開始日期/時間] 可指定開始拍攝的日期、小時和分鐘。
- 選擇 [拍攝持續時間] 可從 [無限制]、[1 小時]、[2 小時] 和 [3 小時] 中設定執行自動捕捉的持續時間。若選擇了 [無限制],自動捕捉將持續進行直至手動終止為止。
啟動自動捕捉。
- 在設定確認對話窗中按下短片記錄按鍵,或者到達在步驟 13 中設定的日期和時間時,將開始自動捕捉。
- 當偵測到符合所選條件的主體時將開始拍攝,並在符合條件期間持續進行。
- 當相機偵測並捕捉主體期間,拍攝顯示周圍將出現一個紅色邊框。
- 僅當為 [拍攝條件] 選擇的所有選項均滿足時才會觸發自動捕捉。
- 若持續約 3 分鐘沒有執行任何操作,拍攝顯示將關閉以節省電量,但是自動捕捉仍保持啟動狀態。透過按下 DISP 按鍵或半按快門釋放按鍵可重新啟動顯示。
當快門釋放模式選為 [C15]、[C30]、[C60] 或 [C120] 時,將套用為用戶設定 d4 [預先釋放捕捉/拍攝選項] 所選的設定。
透過將設定選單中的 [寧靜模式] 選為 [ON] 可啟用寧靜模式。
“拍攝條件”>“動作”
該選項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的移動方向、大小和速度。
在自動捕捉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動作] 並按下 J。
螢幕中將出現動作設定顯示。
按下 W(Q)按鍵並選擇方向。
- 螢幕中將顯示方向條件。
- 反白顯示方向並按下 J 可確定選擇(M)或取消選擇(U)。
- 按下 X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動作設定顯示。
旋轉主指令撥盤選擇主體的速度。
旋轉主指令撥盤將 [最慢] 設為 [1] 至 [5] 之間的值。選擇較高值可將主體偵測限定為移動較快的主體,選擇較低值則也可偵測以較慢速度移動的主體。
旋轉副指令撥盤選擇主體大小。
旋轉副指令撥盤將 [最小] 設為[1] 至 [5]之間的值。選擇較低值可包含較小的主體,選擇較高值則可將主體偵測限制為較大的主體。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拍攝條件”>“主體偵測”
該選項用於選擇將觸發自動捕捉的主體類型和大小。
在自動捕捉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主體偵測] 並按下 J。
螢幕中將出現主體偵測顯示。
按下 W(Q)按鍵並選擇所需主體類型。
- 您可選擇自動、人物、動物、交通工具和飛機。
- 按下 J 可儲存更改並返回主體偵測顯示。
旋轉主指令撥盤選擇主體大小。
將 [最小] 設為 [1] 至 [5] 之間的值。選擇較低值可包含較小的主體,選擇較高值則可將主體偵測限制為較大的主體。
- 在主體偵測顯示中透過綠色框顯示符合 [最小] 條件的主體。
每個設定的視覺主體大小(畫角百分比)如下所示。
- [1]:2.5% 或以上
- [2]:5% 或以上
- [3]:10% 或以上
- [4]:15% 或以上
- [5]:20% 或以上
以 20% 的大小偵測到的主體
- 將 [最小] 設為 [1] 可讓相機更容易偵測各種大小的主體。建議您從較低值開始,然後逐漸提高,並同時在主體偵測顯示中檢查綠色框的顯示,或者拍攝測試照片,直到主體偵測按預期發揮作用。
若為 [拍攝條件] 同時選擇了 [動作] 和 [主體偵測],則為前者所選的 [最小] 對為後者所選的 [最小] 沒有影響。更改動作設定顯示中所選的 [最小] 不會影響主體偵測顯示中所選的 [最小]。這兩個條件將分別評估,但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主體才會觸發自動捕捉。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拍攝條件”>“距離”
選擇相機將偵測主體以進行自動捕捉的最大和最小距離。當主體在指定的距離範圍內時,自動捕捉拍攝將持續進行。
在自動捕捉設定顯示中反白顯示 [進階條件:距離] 並按下 J。
- 螢幕中將出現距離設定顯示。
- 距離設定顯示中將出現一個對焦點目標。
對焦點目標
選擇相機將偵測主體以進行自動捕捉的最近和最遠距離。
選擇相機將偵測主體以進行自動捕捉的最近距離。將目標放置在一個用於自動捕捉主體偵測且距離最近的主體上,並按下 AF-ON 按鍵以設定最小距離,該距離將在顯示中以 [最近] 標識。透過旋轉主指令撥盤可微調最小距離。
選擇相機將偵測主體以進行自動捕捉的最遠距離。將目標放置在一個用於自動捕捉主體偵測且距離最遠的主體上,並半按快門釋放按鍵以設定最大距離,該距離將在顯示中以 [最遠] 標識。透過旋轉副指令撥盤可微調最大距離。
按下 i 按鍵。
相機將儲存更改並返回自動捕捉設定顯示。
暫停和結束自動捕捉
- 若要暫停自動捕捉並返回設定確認對話窗,請按下短片記錄按鍵。再次按下該按鍵可恢復自動捕捉。
- 若要結束自動捕捉並退回拍攝顯示,請按下 O(Q)按鍵。
- 自動捕捉待機期間,相機按照下述方式對焦。
- [拍攝條件] > [距離] 啟用(M):相機對焦於為 [最遠] 所選的距離。
- [拍攝條件] > [距離] 停用(U):相機對焦於自動捕捉開始時有效的距離。
- 當畫面中存在多個主體時,相機可能無法偵測 [目標區域] 內的主體。
- 下雨和降雪可能會干擾主體偵測。降雪、熱霾或其他天氣現象可能會觸發自動捕捉。
- 當周圍溫度較高或相機已用於長時間拍攝時,自動捕捉可能會自動結束,以防止相機過熱。
在自動捕捉過程中,除了快門釋放按鍵的半按以及 DISP、短片記錄和 O(Q)按鍵外,其他所有控制均會被停用。想要調整相機設定前,請結束自動捕捉。
自動捕捉無法與某些相機功能組合使用,包括:
- 長時間曝光(“Bulb”(B 門)或“Time”(定時)),
- 自拍,
- 包圍,
- 多重曝光,
- HDR 重疊,
- 間隔定時拍攝,
- 縮時短片記錄,
- 對焦移動。